2016-01-28 | 16:16:38 |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| |
序號 |
4 |
發言日期 |
105/01/28 |
發言時間 |
16:16:38 |
發言人 |
陳怡如 |
發言人職稱 |
副總經理 |
發言人電話 |
02-28816686 |
主旨 |
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|
符合條款 |
第9款 |
事實發生日 |
105/01/28 |
說明 |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1/28 2.預計發行價格:每股新台幣10元。 3.預計發行總額(股): 發行總額共計300,000股,每股面額10元,共計3,000,000元,每股認購價格為10元, 擬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一年內分次發行。 4.發行條件(含既得條件、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)之決定方式: (1)既得條件: I.指標A:到職 (發行股數以250,000股為限)。獲配對象為本公司新聘任之重要員工 。既得時點為: a.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屆滿1年時,獲配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仍在 職者,可既得15%限制員工權利新股。 b.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屆滿2年時,獲配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仍在 職者,可累計既得35%限制員工權利新股。 c.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屆滿3年時,獲配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仍在 職者,可累計既得60%限制員工權利新股。 d.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屆滿4年時,獲配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仍在 職者,可累計既得100%限制員工權利新股。 II.指標B:特殊或重大貢獻 (發行股數以50,000股為限)。獲配對象為對本公司營運 業務發展確有特殊或重大貢獻之員工。既得時點為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屆 滿1年時,獲配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仍在職者,可既得100%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。 (2)發行股份之種類:本公司普通股新股。 (3)員工認購新股後未符既得條件之處理:由本公司按原始發行價格收買並予以註銷,惟 其所衍生之配股及配息,員工毋須返還或繳回。惟留職停薪、育嬰假、受職業災害殘 疾或死亡者,若因該員工對公司貢獻卓著、忠誠盡職等特殊情形,經董事會核准者不 在此限。 5.員工之資格條件:以本公司之員工為限。實際得認購之員工及其得認購股份數量,將參 酌年資、職等、職務、工作績效、整體貢獻、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 素並依照「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」規定單一員工得認購數額之限制,由 董事長核定後,提報董事會同意。 6.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: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,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,以共同創造 公司及股東之利益。 7.可能費用化之金額: 以本公司股票105年1月27日興櫃均價$208.37元,設算每股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約$198.37 ,暫估發行後費用化金額合計$59,511,000,依既得期間估算,每年分攤費用化金額分 別為105年$8,678,000、106年$13,638,000、107年$11,158,000及108年$16,118,000及 109年$9,919,000。 8.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: 本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佔105年1月27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為0.68%,預估 每年費用對每股盈餘稀釋分別為105年$0.17、106年$0.27、107年$0.22及108年$0.32及 109年$0.2,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。 9.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: a.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、質押、轉讓、贈與他人、設定擔保或作其他方式 之處分。 b.股東會表決權: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。 c.股東配(認)股、配息權: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。 10.其他重要約定事項(含股票信託保管等):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,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。 11.其他應敘明事項: 本案於送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,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需進行修正或其他未盡事宜 ,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。 |
|
2016-01-28 | 16:12:16 |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| |
序號 |
3 |
發言日期 |
105/01/28 |
發言時間 |
16:12:16 |
發言人 |
陳怡如 |
發言人職稱 |
副總經理 |
發言人電話 |
02-28816686 |
主旨 |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5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|
符合條款 |
第32款 |
事實發生日 |
105/01/28 |
說明 |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1/28 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05/04/20 3.股東會召開地點: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11樓(元富證券會議室) 4.召集事由: 一、討論事項:修訂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案。 二、報告事項: (1)104年度營業報告。 (2)審計委員會審查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 (3)修訂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報告。 二、承認事項: (1)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 (2)104年度虧損撥補案。 三、討論事項: (1)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。 四、臨時動議。 5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5/02/21 6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5/04/20 7.其他應敘明事項: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本公司自105年2月15日起至105年2月25日下午五時止, 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。 【受理處所:台北市士林區後港街116號7樓。電話:(02)2881-6686】 |
|
2016-01-28 | 16:02:54 |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| |
序號 |
2 |
發言日期 |
105/01/28 |
發言時間 |
16:02:54 |
發言人 |
陳怡如 |
發言人職稱 |
副總經理 |
發言人電話 |
02-28816686 |
主旨 |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|
符合條款 |
第31款 |
事實發生日 |
105/01/28 |
說明 |
1. 董事會決議日期:2016/01/28
2. 股東配發內容:
(1)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(元/股):0
(2)法定盈餘公積、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(元/股):0
(3)股東配發之現金(股利)總金額(元):0
(4)盈餘轉增資配股(元/股):0
(5)法定盈餘公積、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(元/股):0
(6)股東配股總股數(股):0
3. 其他應敘明事項:
擬以「資本公積-發行溢價」234,269,988元彌補虧損
4.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:新台幣 10.0000元 |
|
2016-01-28 | 14:34:39 | 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| |
序號 |
1 |
發言日期 |
105/01/28 |
發言時間 |
14:34:39 |
發言人 |
陳怡如 |
發言人職稱 |
副總經理 |
發言人電話 |
02-28816686 |
主旨 |
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|
符合條款 |
第42款 |
事實發生日 |
105/01/28 |
說明 |
1.事實發生日:105/01/28 2.公司名稱:益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):本公司 4.相互持股比例(若前項為本公司,請填不適用):不適用 5.發生緣由:本公司104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.因應措施:依法提交最近期股東會報告 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 |
|
2016-01-11 | 10:36:18 | 經主管機關通知澄清105/01/09工商時報A10版之報導 | |
序號 |
1 |
發言日期 |
105/01/11 |
發言時間 |
10:36:18 |
發言人 |
陳怡如 |
發言人職稱 |
副總經理 |
發言人電話 |
02-28816686 |
主旨 |
經主管機關通知澄清105/01/09工商時報A10版之報導 |
符合條款 |
第26款 |
事實發生日 |
105/01/11 |
說明 |
1.傳播媒體名稱:工商時報A10 2.報導日期:105/01/09 3.報導內容:報導「益安目前最受關注的是腹腔鏡影像清晰器材(LAP-A01)、腹腔鏡手 術縫合 器材(LAP-C01),有機會在今年上半年授權國際大廠」 4.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:不適用。 5.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: 有關上述內容係屬媒體自行推估報導,本公司未來產品實際研發進度及營運進度,以公 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。 6.因應措施:無。 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 |
|
2016-01-08 | 08:48:34 | 本公司董事長異動 | |
序號 |
2 |
發言日期 |
105/01/08 |
發言時間 |
08:48:34 |
發言人 |
陳怡如 |
發言人職稱 |
副總經理 |
發言人電話 |
02-28816686 |
主旨 |
本公司董事長異動 |
符合條款 |
第6款 |
事實發生日 |
105/01/08 |
說明 |
1.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:105/01/08 2.舊任者姓名及簡歷:林榮錦先生,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.新任者姓名及簡歷:張有德先生,英屬開曼群島商Medeon, Inc.董事長 4.異動情形(請輸入「辭職」、「職務調整」、「解任」、「任期屆滿」或「新任」): 辭職、新任 5.異動原因: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。 6.新任生效日期:105/01/08 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 |
|
2016-01-08 | 08:47:48 | 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| |
序號 |
1 |
發言日期 |
105/01/08 |
發言時間 |
08:47:48 |
發言人 |
陳怡如 |
發言人職稱 |
副總經理 |
發言人電話 |
02-28816686 |
主旨 |
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|
符合條款 |
第6款 |
事實發生日 |
105/01/08 |
說明 |
1.發生變動日期:105/01/08 2.法人名稱: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3.舊任者姓名及簡歷:林榮錦先生,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.新任者姓名及簡歷:吳志雄先生,行天宮醫療志業醫療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-醫療志業 執行長 5.異動原因: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。 6.原任期(例xx/xx/xx ~ xx/xx/xx):104/04/20 ~ 107/04/19 7.新任生效日期:105/01/08 8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 |
|